向知道法律的的请教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21 17:30:41
请问,我妈妈由于乳房肿痛,于今年3月份曾经去一家市级医院做过相关的检查,当时由于担心是癌,还曾经问过医生是不是乳腺癌,当时医生说不是的,但是在今年8月再去省级医院检查的时候,却被告知是这个,
现在心里烦躁死了,
请问可不可以追求这家医院的法律责任??

现在关键的问题是这个癌症大概是什么时候发生的,如果确定在上市级医院检查的时候已经有病灶了,那么市级医院的检查可能存在过失,应当承担责任。我国有的地方已经有相应的判例。
你可以申请医疗事故鉴定,或者直接起诉,并申请司法鉴定,确定市级医院在诊治的过程是否存在过失。

向医院所在地的卫生部门申请医疗事故鉴定,如果确定为医院误诊,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医院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要看具体证据,如以前检查未能查出,则可能属于误诊,可按医疗侵权来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