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种问题怎么处理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6 06:21:17
在我承租期间,房东任意拿走屋内的东西,在走时没有对拿走的物品提出什么异议,但是后来又诬赖说东西坏了,要求我赔偿。我现在没有任何证据来表我的清白。在这种情况下我该如何维护我的权益?

不要着急,根据最高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谁主张谁举证,他说你把他的东西弄坏了,有他举证,如果不能证明是你弄坏的,那法院就会判决他败诉,所以你不用理会他,

既然房东主张是你损害了东西,那么他就应当承担举证责任来证明这一点。如果他不能证明这一点,他就没有权利要求你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