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公司对我这件事上,应该如何维权,大家帮帮忙!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0 16:50:00
我在北京的一家公司上班,签定了一年的劳动合同,目前合同已到期,我不想在这个公司签约,想离职,但公司人事部门不给我办离职手绪,也不给我结工资及保险等事项!理由是要等我找到下一家公司,并由下一家公司开上岗的一份证明才可以给我办离职,说是怕从事同行业的工作!我觉得这是很不合理的,大家有什么好的见议,并且,连续两个月的加班工资也没有给我们发,我该怎么办,帮帮我啊!多谢各位了!

职工在不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况下有离职的自由,
以劳动法无此项规定{怕从事同行业的工作}为由向公司抗议。
平时要保留你的考勤表以证明上班加班情况。以此为依据申请加班工资。
可在与公司交涉无果的情况下
去你所在地的劳动局或劳动仲裁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