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组织关系的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6 05:12:08
我是在98年在部队入的党,退伍后组织关系到了我当地人武部,现在我在深圳打工,请问我的组织关系能不能转过来呢?如何转?注:我这些年一直没回去了。。。望各位大虾有以教我!
请注意:有两问。如何转?请解说一下程序,谢谢!!!(单位这边询问我们能不能转过来,我这几年一直在深圳,没回去过组织生活,党费好象也没交(不知道家人有没有给我交)。。。汗!)
新问题来了:象我在外这么久没交党费的,算不算是自行脱党了?有其它的补救办法吗

luguokun的回答已经解决了一部分问题,但象我在外这么久没交党费的,有没有其它的补救办法这个问题还是不太清楚啊

关于党员转组织关系的一般程序

  1、外省、市党员由所在地基层党委转到当地县以上党委组织部再转到深圳市委组织部,再转到你打工所在区工委。
  2、本市各县(市)、区党员由所在地基层党委转到当地县(市)、区委组织部,再转到你打工所在工委(党组织)。
  3、市直企事业单位由所在地基层党组织转到市直机关工委,再转到你所在工委。
  4、党员临时组织关系,无论本市内或外省、市均由所在地基层党支部直接开介绍到你所在工委。

  另:
  1,党员从一个单位到另一个单位工作,时间超过六个月的,应转正式组织关系。请问不转的有什么具体规定吗?

  答:党组织应严格执行转移党员组织关系的有关规定,切实加强对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的管理。因个人原因无故超过有效期限的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应视为无效。无正当理由超过六个月未接转组织关系的,应视同自行脱党,由其党的组织关系所在单位支部大会讨论通过,并报上级党组织批准,予以除名。

  摘自《党员使用手册(新编本)》党建读物出版社
  2,流动党员如何转组织关系(党员信箱)
  根据中组部《关于加强党员流动中组织关系管理的暂行规定》和中组部《关于试行流动党员证制度的通知》精神,流动党员转组织关系,可根据具体情况选择以下方式:
  一、党员外出务工经商或从事其他正当职业,有固定地点、时间在6个月以上的,党员应将组织关系转至所去地方或单位党组织;时间在3至6个月的,应开出党员证明信,并及时主动与所去地方或单位党组织联系,递转党员组织关系。所去单位尚未建立党组织的,应将组织关系转到所去单位上级主管部门的党组织或转到所去单位所在地的街道、乡镇党组织。
  二、短期外出(6个月以内)或长期外出但暂时无法转移组织关系的党员,可办理《流动党员活动证》。党员可持证在外出所在地或单位党组织参加组织生活,交纳党费,但不享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流动党员活动证》,农村由乡镇党委发放,城市分别由机关党委(工委)、企事业单位党委和街道党委(工委)发放。

  (如果你没及时交纳党费,可以补交,但是,你必须向你有组织关系的党支部说明补交的原因。这个解释仅供参考,多数党组织对目前在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