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教各位货代同行及船公司单证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6 04:05:11
现有一票单子在手操作,走HMM。客人明确说明提单所显示品名将和报关资料上的品名不一致。这个不一致基本意思是原订舱品名是8个左右,但最终出提单可能是5个,报关单上可能是6个。且产品名称也有变化。例如连接件改为配件。其实配件也就包括连接件的。我想问的就是我的配舱单(场站收据)是不是一定要和最终提单上的品名一致?那场站收据上的品名肯定一定要和报关单的品名一致吧?我客人说他以前走过可以的。但是我问了HMM,单证说不可以。如果不一致可能要产生费用。真的要有费用么?希望大家能明白我的意思。如果答案好,我还会追加分数的:)有什么地方我没表述好,请大家指正!!谢谢
我的是整柜 并且正好是美线,要输AMS!!!那怎么办呀?客人明确说以前走别家货代都可以的!!唉`````哦对了 我还想问一下 现代的AMS只要求输入箱封号和件毛体,那这个跟最后更改品名也有关系么?

一般来讲配舱单(场站收据)上的品名可以跟提单上的不一致。
用笼统的品名来代替详细品名,显示在提单上,没什么不可以的。
场站收据上的品名要和报关单的品名一致。否则海关要查验的,或者是退单的。

举个很简单的例子:
如果是拼箱,一个箱子里面有20几个品名,那么每张配舱单上的品名要和报关单上的一样,以便报关。
但是船公司的提单上未必会把20多个品名全部显示在提单上。可以出一个笼统的品名。
那么配舱单(场站收据)和最终提单上的品名就不一致了呀!
否则人家拼箱都不用走货了

还有就是看你走的是什么航线,如果是美国和南美等国家,要提前发AMS(反恐舱单),那么品名就必须一致,不能随便改动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