急~在办理一般纳税人资格,请各位高人指点我一下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30 13:18:36
我们是刚刚成立的服装生产企业,8.6日办理完税务登记,在提交一般纳税人申请资料中,遇到了一个两难的问题,提交的资料需含机器设备证明即应附固定资产发票或取得固定资产的合法凭证,我们购买了一批机器对方可以开具发票,但是最新的增值税抵扣规定,7.1日收取的增值税发票进项可以抵扣,也就是说,我们不能在认定前收取机器的发票。在这两难的情况下,我们到底是收还是不收呢?不收,认定资料不全,收了,进项无法抵扣。
有人给我们出了个很冒险的主意,让对方开,拿复印件申请一般纳税人资格,然后在当月底之前,将票退给对方,让对方冲红,双方均不做销售处理。
请教各位高人,这样做可以吗?如果不这样做,我们该怎么做呢?
拜托指点,现在已如热锅上的蚂蚁了!
根据新的政策,五省地区参考《东北地区扩大增值税抵扣范围》的发文,购进的固定资产若取得增值税发票,相应可以抵扣进项

你作为生产企业,购进的机器设备即使是增值税发票也是不能抵扣进项税的,所以说你需要在认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之前将购买机器设备的普通发票取得,并进项办理相应的税务手续就可以了!切记:购进的固定资产是不能够抵扣进项税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