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业执照经营范围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4 18:48:22
一家外地的中外合资企业在上海开设的分公司已经在上海领取了营业执照,请问该分公司在营业执照规定的经营范围内是否有权以其分公司名义对外签署合同,是否还需总公司的专门授权?

办理过相同案件,分公司有权利签署合同,不需要总公司授权,签订合同的一切法律后果则有总公司承担!以为我国按《公司法》规定: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

可以以自己名义对外签署合同,责任由总公司承担

分公司可以在营业范围内独立经营,但其民事责任则由总公司承担。

一楼的说得对,真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