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各位法律人才,我是一次公交事故中的伤者,三个月过去了他们不管了,我能怎么办?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2 16:07:38
我是一次公交车事故中的伤者.我多次叫公交公司去办理这事,可是三个月过去了.我去找他们谈的时候,他样却说不理了.叫我要赔偿的话就自己去搞这事.我应该怎么办..跪求

公交公司跟你之间实际上存在的一个客运合同。根据合同法关于运输合同的规定,承运人负有保障乘客安全的义务,否则即构成违约。你可以起诉公交公司要求其承担医药费、误工费等损失。
当然,公交公司的行为也构成侵权。你可以以侵害人身权利起诉公交公司。以侵害人身安全起诉的,可以主张精神损害赔偿。但是评估这个事故是如何造成的,公交公司在侵权之诉中如果是紧急避险造成你受伤害的,他们可以主张紧急避险而免责。
建议你合理选择诉讼方式。

浙江东辰律师事务所01号咨询员

公交公司应当对公交车行驶中队乘客造成的伤害负赔偿义务
你可以到法院起诉公交公司
你可以要求赔偿医药费,误工费
不过,别托太久,人身损害赔偿的诉讼时效好像是一年,过期就不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