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业委会有权收取物业费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3 08:17:48
小区因为人数少,前两家物业公司都退出。目前小区由业主们成立业委会,代理物业公司的职能,比如保安,清洁,维修。但是物业费还是有少数人不交,请问是否能用法律的手段要求他们履行自己的义务?

如经过物业公司委托,业主委员会是有权收取物业管理费的.
如果有人不交物业费那怎么办呢? 按照我国《合同法》的相关规定,供应方应先行履行合同义务,因此物业应提高服务质量,对已经缴纳物业费的业主负责,也要对全体业主负责。如果小区物业的服务质量不能达到合同要求,业主就不算拖欠物业费。

所以关键是看业委会在收取物业费后,是否履行合同义务.保证物业管理质量

依据物业管理条例和业主大会规程等法规,小区可以实现自治,也就是由业主委员会经业主大会授权进行自治管理,那么就有权收取物业管理费。但实际操作中有一下几点是不可能实现的: 一、业主委员会没有法人资格,也就无法办理资质等物业管理资格。 二、业主委员会不能办理相关营业证书、税务证书,也就没有办法给缴费人开具发票。 三、如果是水电代收代缴小区,用谁的名字开户代缴费用呢?供水供电企业一般采取的是先收钱再供电的原则,那么用谁的私人账户都不适合,

如果是你说的这种情况,作为临时措施应该是可以的但不时长久之计。
应该由业主委员会与物业协商如果解决少数人不交物业费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