急切需要帮助请大家来为我们指点迷津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4/29 23:08:39
大家来论论理,9月3号晚上我男朋友因工作需要开客户的车接客户回来,在回来的路上擦到一辆电动车,当时电动车主带着一个六年级的儿子,事故发生之后报了警,我们带那位大姐(电动车车主)去医院看了,拍片子,检查,挂水,医生说没什么事,只是点皮外伤,休息几天就好了,9月4号又带她去医院复诊又拍了片子,医生还是说没什么事,皮外伤,配了三百多元的药,现在过了几天了,那位大姐也差不多没什么事了,但是她老公问我们要2000元赔偿一个新的电动车,其它营养费发问题另外算,做人怎么可以这样子?电动车只是撞坏一个篓子,为什么要赔一个新的,我男朋友刚毕业找到工作,大家在外面都不容易,为什么非要这样?请大家为我们指点迷津!
那客户的车有保险,当时客户也打了保险公司的电话,因为毕竟不是我们自己的车,是客户的车,保险公司赔不赔偿无所谓,因为当时医药费也不是太多,一共一千多块钱,我们当时想不是太多,所以就由我们来承担,也没想要客户的保险公司赔偿

不要和他纠缠,他完全就是耍赖,你越对他客气,他就越得意,直接不用理他。
既然交警已经对事故责任作了认定并且你们不该赔偿的都赔偿了,这也就够了。另外,车辆保险了吗?,保险公司怎么说的?

这样啊,既然是保了险的,只要他的保险不是指定驾驶员的,那就没事了,他要再来和你耍赖,要就直接不用理他,要就让他自己去找保险公司,他赖你也赖(没法,对付这种人就只能这样)。

还有,你说她还带了一个6年级的小孩,6年级应该是13岁吧,国家有相关规定非机动车(电动助力车也是非机动车)是不允许带人的,要带也是不能超过12岁的儿童啊,这么说她也是违章的了。当然,这是不是造成事故的主因就不清楚了,我只是随便说说。

倒霉吧,没地说理,人家不跟你讲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