装修后两个月墙面裂缝是不是装修公司的责任?我该怎样维护自己的合法权宜?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3 21:35:22
请教下各位高人,我的房子是五月一日开工,7/1号完工的,到现在,完工后两个多月了,墙面有的地方裂缝了,,这种情况是不是属装修公司的问题?我们找这家公司办工的地方就是他家里,他的职照呀,税务证都挂在他家的客厅的,他这样做可以吗?
装修公司现在是收完了所有的装修款,我们找他,他是爱理不理,说叫我们找物业,一会又说等他有空了给别人在装修时顺道来给我们补一下,听别人说那个得返工,工程会很大,我想装修公司是不同意的,我该怎么样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宜?
装修公司是包了辅材的,主材是我们自己买,墙所用的腻子,电线,漆都是装修公司买的,。。
合同上有第三条为质量要求,其中之一为,乳胶漆表面裂缝由乙方负责,墙面裂缝(含结构变形,砖体收缩,墙面搓沙开裂)不属乙方负责。

通过法律程序解决

没有什么意义,怎么去说呢,要从几个方面来说了
第一,是什么情况开裂的?
对于,石膏板,建筑穿洞等位置的裂就是告到建委去也是没有用的,因为就是得一级大公司也不能肯定不裂。
第二,材料是由谁购买的?
这就是现在包清工不好的地方?装修公司可以认定属于材料问题,同时您是否有该产品的发票,如果没有那么无法确认正常地点购买。
第三,如果您可以保证以上的问题都可以解决,那么去告吧,没有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