OPEG是什么样的组织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4/30 04:26:17

石油输出国组织 (Organization of Petroleum Exporting Countries ,OPEC) ,简称“欧佩克”或油组。欧佩克是一个自愿结成的政府间组织,对其成员国的石油政策进行协调、统一。

  1960年9月,由伊朗、伊拉克、科威特、沙特阿拉伯和委内瑞拉的代表在巴格达开会,决定联合起来共同对付西方石油公司以及反对国际石油垄断资本的控制与剥削,维护石油收入。14日,五国宣告成立石油输出国组织,总部设在维也纳。1962年11月6日,欧佩克在联合国秘书处备案,成为正式的国际组织。同时,随着成员的增加,欧佩克发展成为亚洲、非洲和拉丁美洲一些主要石油生产国的国际性石油组织。

  欧佩克组织条例规定:“在根本利益上与各成员国相一致、确实可实现原油净出口的任何国家,在为全权成员国的三分之二多数接纳,并为所有创始成员国一致接纳后,可成为本组织的全权成员国。”

  欧佩克组织条例进一步区分了3类成员国的范畴:

  创始成员国———1960年9月出席在伊拉克首都巴格达举行的欧佩克第一次会议,并签署成立欧佩克原始协议的国家;
  全权成员国———包括创始成员国,以及加入欧佩克的申请已为大会所接受的所有国家;
  准成员国———虽未获得全权成员国的资格,但在大会规定的特殊情况下仍为大会所接纳的国家。
  目前,欧佩克共有11个成员国(括号内为加入欧佩克的时间),它们是:阿尔及利亚(1969年)、印度尼西亚(1962年)、伊朗(1960年)、伊拉克(1960 年)、科威特(1960年)、利比亚(1962年)、尼日尔利亚(1971年)、卡塔尔( 1961年)、沙特阿拉伯(1960年)、阿拉伯联合酋长国(1967年)和委内瑞拉( 1960年)。

  欧佩克宗旨:协调和统一各成员国的石油政策,并确定以最适宜的手段来维护它们各自和共同的利益。

  欧佩克国家
  目前成员国地区

  以前成员国地区 欧佩克主要机构:大会,是最高权力机关;理事会,负责执行大会决议和指导该组织的管理;秘书处,在理事会指导下主持日常事务工作。秘书处内设有一专门机构——经济委员会,协助该组织把国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