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9月10日身份证挂失证明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4 10:32:16
号码:2242419916423241
姓名:葛宏彦
于2007年9月10日被盗
如果小偷利用此身份证做任何事情 都与本人无关
请各位好心人做个见证
谢谢``

兄弟在这里公告是没有法律作用的,我们没有人知道你是不时真的丢失了身份证啊!身份证丢失要到派出所处挂失啊!那样才有法律效力的!也就是真的有用你身份证作案才与你无关啊!这里说了没有用的啊!
快去派出所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