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租房遇到的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8 15:10:50
跟私人签的合同,已经快到期了,可房东说我通知她退租的时间太仓促她来不及找下一任房客,因此不能按时退还我押金,而且还要交租到新的房客入住为止。
我一弱女子也不知道该怎么解决,请教各位老江湖,怎么处理??如果真的起了纠纷,我该找哪个部门??
一千五的押金,我没理由放弃拱手让人的!

那有村委吗?有的话没问题,我之前在福星路也是,但不置于还要继交房租!这有什么好烦的,只要你有收剧!他可能就看你好欺负而已!真的没办法就打电话到消费者投诉!记得好象是12315!官官相护的话打个电话到媒体,我倒不相信没王法了现在!钱肯定能拿回来!就是王八蛋房东速度而已

根据

深圳经济特区房屋租赁条例

第二十三条 租赁合同因租赁期限届满终止。
租赁期限届满,当事人需延续租赁关系的,应在合同终止前一个月提出,在合同终止前十日内重新签订租赁合同,并按本条例第六条的规定申请登记。

可见,你如果没有在合同终止前一个月提出签订租赁合同,可以在到期时终止租赁合同.

房东要求你交租到新的房客入住为止并扣你的押金是不合理的,

在各个街道办有房屋租赁管理所,是业务主管部门,各社区也配有出租屋管理员,负责管理出租屋,调解租赁纠纷,你可以向当地房屋租赁所投诉,或者向社区工作站投诉.

现在房租猛涨,你问她要是租到更高价你来收租怎样?我今晚在白石州刚刚遇到要搬走的,原1500,现在马上1600.不会是你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