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料加工和进料加工,是按出成率确定免税范围的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03 04:26:17
我公司做水产来料加工,进口原料100吨,出口成品70吨,也就是说有30%的原料损耗了不能再加工无利用价值销毁处理。那么进口的100吨原料,核销是不是全免税呢?我们还需要缴纳什么说款吗?

如果同样情况但是进料加工呢?
海关对免税是如何执行的啊?
海关对加工贸易免税是如何执行的啊?

来料加工的加工厂和生产工艺流程,以及材料加工损耗量都必须在海关的检验核准之后方能具体实施,核定的损耗量应该体现在加工审核表上,当成品出口时,海关根据核定的损耗量核销进口材料。 如果进口材料未能全额核销,你们就必须缴纳未核销部分材料的进口关税和增值税。并且海关还有可能追究你们的责任。
进料加工与来料加工的办法基本相同,但是对进料加工海关的监管相对松一些。 免税主要是通过加工手册来办理的。

只要你所有的进口料件都加工复出口了,核销就没问题。你30%的损耗,如果海关认为是合理的话就没问题了。
进料加工也一样,只要你进口的料件最后全部出口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