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泥不合格造成楼房安全问题,水泥厂家/供销商有责任吗?如何进行索赔?请大家帮忙!谢谢!!!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02 21:07:12
本人4月份用连平九华水泥厂生产的水泥起楼房,过后发现其水泥并没有硬度强度,用硬的东西可轻易刮落,用水在水泥混凝土上可搅拌像水泥浆一样的东西.已知砂/石仔已没有问题(此点是水泥厂确认的).水泥混凝土无非是水泥/砂/石仔/水搅拌而成的.水泥厂方不敢出相关报告,厂方只肯赔偿所用的水泥钱,投诉过地方质检局\乡\镇\县政府并得不到合理的赔偿.县政府在解决问中说水泥厂不会赔偿,只县政府赔1万多元供补偿.本人有点深疑?为什么厂方不赔而要县政府说出钱赔(有流言县某官是水泥厂的股东)?本人应从哪方面着手去解决?盼得到有心人的指点.谢谢!!!!

水泥不合格造成楼房安全问题,供销商有责任。
进行索赔应该按照以下步骤进行:
1、由质检局出具鉴定材料,证明水泥存在问题,且是造成房屋质量问题因素;
2、找供销商协商索赔,不成或不理想;
3、起诉供销商。

赔偿范围包括:水泥、砂子、石仔、钢材、人工费等。
不要向第三方索赔。

为什么不要向第三方索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