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入单位需要加纳一万元保证金违反劳动法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31 05:46:52
这个社会太黑了,谁能帮帮我
除了医院还有比这更黑的吗?

依据现今的劳动法,这样的单位行为显然是违背劳动法的相关规定的,劳动法中明文规定用人单位不得在录用工作人员时以任何名义向劳动者收取各种费用或押金。我们完全可以用法律的武器来维护自己的权益,我们有权拒绝也可向当地的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在现今这个社会环境下我们劳动者毕竟太弱势或者说有些软弱,再加上监察部门的行政监察不到位或是不力,使我们这些为了生活上下求索的劳苦大众成了素质低下法律意识淡薄人才思想麻痹的资本家和小业主手中待宰的羔羊。谁让咱国家人口过剩呢!谁染咱没个好爸爸呢!这就是社会对生活最好的诠释,是生活对社会最真实的反映。我们要学会在工作、生活、权益做出选择和妥协还是斗争。生存还是毁灭之在我们的一念之间。

违反劳动法,可以拒绝缴纳,或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

哇,什么单位,如此之牛.

违反劳动法,可以拒绝缴纳,或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