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法关于董事会及抵押合同答疑,急!在线等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3 10:04:01
1、因故不能出席的董事可以书面形式委托其他董事出席,假设董事会有9人,有4人出席会议,有一名董事因帮不能出席,书面委托出席会议的董事中的一人代为出席并行使表决权。那么委托其他董事出席的董事是否算出席人数,此时董事会是否已达到法定比例?在行例表决权时,代他人行使的董事理论上持有两个董事的表决权份额,是否有规定,该董事对董事会决议可就两个董事的表决权使行不同内容的表决权?也就是说,是否可以一部分同意决议,另一部分(被委托行使部分)不同意决议?
2、以建筑物及其他土地附着物、正在建设的建议物、建筑用地使用权、土地承包经营权进行抵押时,应办理抵押登记手续,抵押合同自登记日息生效。其他抵押合同自签订时生效。但习题中有一题涉及车辆出租的问题,答案说“以车辆抵押的,必须到运输工具的登记部门办理登记手续,抵押合同自登记之日起生效,未办理登记的,合同无效”该答案是否正确?

1、已达法定比例。2、可以行使不同表决项目的表决权。3、未办理登记的,应为“不可对抗善意第三人”而不是“合同无效”。

1、已经达到法定人数比例
2、可以行使不同意见的表决权
3、答案正确

1、已达法定比例。2、可以行使不同表决项目的表决权。3、未办理登记的,应为“不可对抗善意第三人”而不是“合同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