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算个人所得税时,工资里扣的保险和住房公积金要作为计税依据么?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04 04:43:50
还有工资里的出差津贴要作为计税依据吗?请高手指点,谢谢拉!

工资里扣除的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不计税,出差津贴要计税,具体规定如下:
企业和个人按照国家或地方政府规定的比例提取并实际缴付的住房公积金、医疗保险金、养老保险金,不计入个人当期的工资、薪金收入,免予征收个人所得税。
按照国家规定发放的差旅费津贴一般地区20元/天,特殊地区30元/天,允许在税前扣除。

个人负担税款时:(工资总额-法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1600)×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如为外籍人员,应减除4800而不是1600,但一般不能减除境外保险。

级数 含税级距 税率(%) 速算扣除数(元)
1 不超过500元的 5% 0
2 超过500元至2,000元的部分 10% 25
3 超过2,000元至5,000元的部分 15% 125
4 超过5,000元至20,000元的部分 20% 375
5 超过20,000元至40,000元的部分 25% 1,375
6 超过40,000元至60,000元的部分 30% 3,375
7 超过60,000元至80,000元的部分 35% 6,375
8 超过80,000元至100,000元的部分 40% 10,375
9 超过100,000元的部分 45% 15,375

法定保险和公积金不在应纳所得范围内,在计算所得税时候可以税前扣除!

1、工资里扣的保险和住房公积金是不征收个人所得税的,所以不作为计税依据的。
2、按规定标准报销的差旅费是不征收个人所得税。如果是按月发放的出差津贴是要作为计税依据的。

凡是收入都要列为计税收入

按照国家规定发放的部份津贴可以税前扣除,
“悠悠的小怪物”正解。

保险和公积金不作为个人所得税计税依据,可以税前扣除
但津贴作为计税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