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样的离婚后 ,这样的钱可以要回来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3 15:15:01
我的朋友是有一个哑巴,他娶了一个有女儿的妇女 作老婆,娶回去后才知道他的女儿是有病的,那他就尽力借钱,为这个女儿治病。但是治好以后,女方现在 提出要离婚,我想问的是这个事怎么办。。给他女儿治这个病,用了好几万,,。这个钱可以要回来吗?该问谁要,有请知道的律师帮 帮忙。

婚姻存续期间作父母的给孩子治病那是应尽的抚养义务,所以你想全部要回来是不可能的了。但婚姻存续期间所欠的债务,是夫妻的共同债务,是需要双方共同承担的,即使离婚了也是要双方共同承担的。所以如果她向法院起诉离婚,那你可以让法院叫她多承担一些,这是有足够的理由的。

这样的钱是要不回来的。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你朋友为治女儿的病掏的钱是在他的抚养义务之内的。所以,即使离婚了,他也没有权利追回这样的一笔费用

防不胜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