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公司下属的子公司发生合并,是否要召开股东大会,是否要公告,如果要公告,应在什么时间内做出?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4 17:16:16
是上市公司下属的A公司和B公司合并为C公司

A公司和B公司合并为C公司,也就是两个子公司合并成一个新公司,那这个新公司是不是还是属于上市公司,我觉得是需要召开,也需要公告的.
因为两个子公司合并成一个新公司,那么此上市公司肯定要公告一下吧.
我国《公司法》规定,股东大会应当每年召开一次年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在 2 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1 )董事人数不足本法规定的人数或公司章程所定人数的 2/3 时;( 2 )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股本总额 1/3 ;( 3 )持有公司股份 10% 以上的股东请求时;( 4 )董事会认为必要时;( 5 )监事会提议召开时。

公司合并需要在省级以上全国发行的报纸刊登3次公告,时间是在批准部门初次答复合并日起30日内!

yes
当然了这是改变企业的经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