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离婚,财产分配的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5 15:59:45
夫要求离婚。虽然妻同意,但就以夫支付一定的医疗费用作为条件。因为妻称自己因为婚姻关系而患病(未有提供确切的证据),自己的病还没有医好,夫就要求离婚,所以要求夫补偿一定的医疗费用,以确保自己在离婚后可以顺利医疗疾病。另外,在一年之前,夫也曾向法院提出过离婚。

那么,妻的请求可否被支持???离婚,但得到一定的医疗费用

就离婚问题,如双方协商成功,就离婚、财产分割、债务承担、子女抚养等问题达成协议,双方可去一方户口所在地民政局登记离婚。如双方协商不成,可诉讼解决。你应该提供相关证据证明双方感情破裂,并可委托律师代理案件。如一方提出所谓的医疗费用问题,在诉讼中如无相关证据一般不会得到支持。
婚姻法相关规定:
第三十二条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应该可以

我们认为是双方协商的,提出这样的要求是可以的。
但是,如果通过法院诉讼离婚的,共同财产的分割应当使用均等分割的原则,所以对于妻子未来需要产生的费用要求男方承担的,是没有任何法律依据。而且,即使妻子因为这个不愿意离婚,只要法院查明夫妻感情破了,法院还是会依法判决离婚的。

浙江东辰律师事务所01号咨询员

具体问题如男方已经起诉一次离婚未判决离婚.现在起诉会判决离婚。离婚是没有条件可讲的,只要感情破裂就可以判决离婚,不能以要求对方给付赔偿来同意离婚.至于女方说的医疗费用,是什么性质的医疗费用.具体问题可以当面咨询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