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的资格由哪里认定?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6 20:34:49
如题~~~

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的资格由省级或省级以上的质量技术监督局认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十九条规定:
  产品质量检验机构必须具备相应的检测条件和能力,经省级以上人民政府产品质量监督部门或者其授权的部门考核合格后,方可承担产品质量检验工作。
  申请资格认定时需要提交的材料目录:
  1) 计量认证/审查认可(验收)申请书;
  2) 法人证明复印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批文;
  3) 上级或有关部门批准机构设置的批文复印件;
  4) 申请人的质量手册;
  5) 申请人的工作程序文件目录;
  6) 申请人的典型检测报告(1-2份);
  7) 申请人参加能力验证活动的证明材料(近两年,初次申请除外)。

质量技术监督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第十九条:“县级以上政府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可以根据需要设置检验机构,或者授权其他单位的检验机构,对产品是否符合标准进行检验。

《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十九条:“产品质量检验机构必须具备相应的检测条件和能力,经省级以上人民政府产品质量监督部门或者其授权的部门考核合格后,方可承担产品质量检验工作。

申请时需要提交的材料目录
1) 计量认证/审查认可(验收)申请书
2) 法人证明复印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批文
3) 上级或有关部门批准机构设置的批文复印件
4) 申请人的质量手册
5) 申请人的工作程序文件目录
6) 申请人的典型检测报告(1-2份)
7) 申请人参加能力验证活动的证明材料(近两年,初次申请除外)

许可程序
1) 申请审查认可的产品质量检验机构要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经主管局长审批。
2) 审查认可申请经批准后,产品质量检验机构按照“评审准则”要求进行准备,并按照材料目录提交相关资料。
3) 我局按照“评审准则”的要求对提交的上述资料进行审查,材料齐全的在5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受理申请后二个月内,由我局安排现场评审。
4) 评审活动结束后,我局对评审资料进行审核,并报处长、主管局长审批,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