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这种是不是相邻权(急)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2 05:51:47
尊敬的律师:
我是乡下村民,有宅基,东面是邻居的宅基.我家的进出只有一条从邻居的宅基上走的路,走了有30多年.今年邻居在他宅基上打了围墙,打围墙是有关部门批准的,这样造成了我家进出不便.村委也来调商了两个月,没有结果.
我想请教律师,这件事该如何处理.
因为邻居家打围墙、造小房,是通过村委、土管所、建委的批准,其没有违章。试问,我可不可以,通过不侵害邻家的不动产为理,要求主管部门别筑出路?
我和邻居有矛盾,15年没开过口。他打起围墙后,把门锁上,不让我家通行。村委去调解,他就说不准我家通行,不准我家租房人通行,说他家要是丢了东西要我们负责。像我们这种情况,村委都很清楚,但没有经过我家同意,直接批准邻居打围墙,像村委他们有没有责任?还有我想问,我能不能安照相邻法,不侵害邻家领域为理由,要求村委另筑道路?

如果调解不成,只能起诉了,是属于相邻权纠纷。
但是这种事比较麻烦,清官难断家务事。
但法院保障你通行的权利是绝对可以做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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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确是没违章,但处理相邻关系时应该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这一原则。
他申请的是行政方面,如果诉讼就是司法方面,两者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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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起诉,村委应该被追加为第三人参加诉讼。
十月后物权法实施,起诉吧,当然可以要求他排除妨碍。

这是相邻关系中的通行问题,相邻方应该为对方通行提供必要的方便,但注意必须是必要,比如你完全可以从其他地方通行的话(哪怕这要花费你一定代价比如另开个门需要劳力和金钱),就没有必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