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懂法律的帮忙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31 01:10:29
我买了一部康佳手机,买有半年多了,修了两回了,这回又坏了,我去找售后服务,他们说主板有问题,但是没有备件,现在修不了,回来后又给他们打了几回电话,但是他们还是说没有备件,并且说要是修自己去朝阳那个维修点修去。
问题:1.我的维修指定地点是公主坟,我要不去朝阳,手机未及时修理,过了保修期,后果是不是自负?
2.如果我要是把手机放在公主坟,因为没有备件过了保修期,他们要负什么责任?
3.影响我个人使用他们能赔偿我的损失吗?

按照规定,移动电话坏了,在七日之内修不好的,商家应当给消费者提供备用机。你的情况完全可以向工商局消委进行投诉,也应该早点去消委投诉,他们这样是完全没有道理的,我相信你们那的消委会给你一个公道的。
《移动电话机商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
第六条 修理者应当承担以下责任和义务:
(一)修理者应当具有行业主管部门委托的维修资质审批机构颁发的证书,维修人员应当经培训考核,持证上岗;
(二)承担三包有效期内的免费修理业务和三包有效期外的收费修理业务;
(三)维护销售者、生产者的信誉,应使用与产品技术要求和质量标准要求相符的新的零配件。认真记录修理前故障情况、故障处理情况和修理后的质量状况;
(四)按有关修理代理合同或者协议的约定,保证修理费用和修理配件全部用于修理;接受销售者或者生产者的监督和检查;
(五)保持常用维修配件的储备量,确保维修工作正常进行,避免因零配件缺少而延误维修时间;
(六)向消费者当面交验修理好的移动电话机商品并如实完整地在三包凭证上填写修理者名称、地址、邮政编码、电话及维修记录;
(七)承担因自身修理过错造成的责任和损失;
(八)妥善处理消费者投诉,接受消费者有关商品修理质量的查询。

第十三条 在三包有效期内,移动电话机主机出现附录3《移动电话机商品性能故障表》所列性能故障,经两次修理,仍不能正常使用的,凭三包凭证中修理者提供的修理记录,由销售者负责为消费者免费更换同型号同规格的移动电话机主机。

三包期内,修理两次后仍不能正常使用的话,可以更换同等型号的商品。如果没有同等型号的,可以退货。如果有同等型号的可更换,你坚持退货的话,可以收取折旧费退货。
所以我认为在这种情况下,你完全可以选择换货的。

具体问题可以找消费者协会来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