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判决书还是裁定书?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6 01:20:35
再审的结果是:1. 撤销原判;
2. 驳回起诉。
请各位高手赐教,应该用什么文书格式?判决书还是裁定书?
这是一个再审案件,原审判决早已生效。再审认为原判错误,应予撤销。同时认为原审原告的起诉(注意:不是诉讼请求)没有法律依据,应予驳回(驳回起诉)。请问再审应当使用判决书还是裁定书?

民事诉讼中判决书适用范围是:除调解或者裁定是案件,一律适用判决。
民事诉讼中裁定书的适用范围是: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四条裁定适用于下列范围:
(一)不予受理;
(二)对管辖权有异议的;
(三)驳回起诉;
(四)保全和先予执行;
(五)准许或者不准许撤诉;
(六)中止或者终结诉讼;
(七)补正判决书中的笔误;
(八)中止或者终结执行;
(九)撤销或者不予执行仲裁裁决;
(十)不予执行公证机关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
(十一)其他需要裁定解决的事项。
对前款第一项至第三项裁定,可以上诉。
裁定书应当写明裁定结果和作出该裁定的理由。裁定书由审判人员、书记员署名,加盖人民法院印章。
口头裁定的,记入笔录。

你好,在再审中,对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可裁定撤销原判,驳回起诉:
(一)不属于法院受案范围的;
(二)法律规定必须经过前置程序,未经前置程序直接诉至法院的;
(三)当事人双方约定仲裁而一方直接诉至法院,对方在首次开庭对人民法院受理提出异议,且不参加诉讼的。但人民法院终审裁定驳回后,当事人参加诉讼活动的除外;
(四)诉讼主体错误的;
(五)其他不予受理的情形。
你说的原审原告的起诉没有法律依据,应予驳回,那么我认为应该判决“撤销原判,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而不是驳回起诉。此处应以判决书的形式。如果法院是这么判的,我相信这是错误的,法官的水平往往很低,可以理解。

这个的分情况,有时用判决书,有时用裁定书,比如裁定驳回起诉,维持原判;再如,二审法院经过审理的则用判决书。

撤消原判,发回重审或改判的,要判决书
驳回起诉要裁定书
没有法律依据是指你的诉讼请求没法律依据被驳回,因此可以用判决书的形式,在判决书中注明一条--驳回诉讼请求。

程序性事项一般都用裁定

裁定撤销原判和裁定驳回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