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关于房屋拆迁赔偿纠纷300万以下案件在哪一级法院审理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15 14:57:05

经最高人民法院批准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辖区内各级人民法院受理第一审民事、经济纠纷案件级别管辖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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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省高级人民法院管辖下列案件:
?? (一)房地产案件争议金额在人民币3000万元以上;
?? (二)其他债务、赔偿等民事财产案件争议金额在人民币3000万元以上;
?? (三)经济纠纷案件争议金额在人民币3000万元以上;
?? (四)涉外或涉港、澳、台的民事财产案件和经济合同纠纷案件,争议金额在人民币2000万元以上;
?? (五)案件当事人(一方或双方)是市、州以上人民政府和地区行政公署(不包括政府的职能部门)的民事财产案件和经济合同纠纷案件;
?? (六)在全省有重大影响的知识产权案件。
?? 二、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下列案件:
?? (一)房地产案件:
?? 1.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在争议金额人民币300万元以上至3000万元以下;
?? 2.自贡、攀枝花、德阳、泸州、绵阳、乐山、内江、广元、遂宁、南充、宜宾等市中级人民法院在争议金额人民币150万元以上至3000万元以下;
?? 3.雅安、达川、巴中、广安、眉山、资阳、甘孜、阿坝、凉山等地、州中级人民法院在争议金额人民币100万元以上至3000万元以下;
?? (二)其他债务、赔偿等民事财产案件争议金额人民币50万元以上至3000万元以下;
?? (三)经济合同纠纷案件:
?? 1.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在争议金额人民币150万元以上至3000万元以下;
?? 2.自贡、攀枝花、德阳、泸州、绵阳、乐山、内江、广元、遂宁、南充、宜宾等市中级人民法院在争议金额人民币100万元以上至3000万元以下;
?? 3.雅安、达川、巴中、广安、眉山、资阳、甘孜、阿坝、凉山等地、州中级人民法院在争议金额人民币50万元以上至3000万元以下;
?? (四)有重大影响的企业破产案件;
?? (五)案件当事人(一方或双方)是县人民政府(不包括政府职能部门)的民事财产案件、经济合同纠纷案件;
?? (六)涉外和涉港、澳、台诉讼的民事财产案件、经济合同纠纷案件50万元以上,2000万元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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