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开一家小吃店,不知道需要办理哪些手续和证件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4 22:39:00

工商营业执照(工商局)、税务证照(地税和国税)(税务局)、卫生许可证(卫生局)、个人健康证(乡镇一级医院),前四项可到政府的市民中心去办理,其他的都不需要.

规模不大的小吃店,你可以不办手续,等工商、税务、卫生部门的工作人员上门通知你去办的时候再办。

工商营业执照、税务证照(地税和国税)、卫生许可证、个人健康证、饮食专业许可证

可以打电话到工商局咨询。
人民政府为人民!

楼上说得对,规模不大的可以不忙办那些,但卫生许可证及个人健康证要办,以免查起来要被罚款,如果有下岗证,可以不用交税.

祝愿你成功!!转自格林斯潘 - 助理 三级

根据<城乡个体工商户管理暂行条理>

第一条 为了指导、帮助城乡劳动者个体经济的发展,加强对个体工商户的监督、管理,保护其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法律规定,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有经营能力的城镇待业人员、农村村民以及国家政策允许的其他人员,可以申请从事个体工商业经营,依法经核准登记后为个体工商户。
第三条 个体工商户可以在国家法律和政策允许的范围内,经营工业、手工业、建筑业、交通运输业、商业、饮食业、服务业、修理业及其他行业。
第四条 个体工商户,可以个人经营,也可以家庭经营。个人经营的,以个人全部财产承担民事责任;家庭经营的,以家庭全部财产承担民事责任。
个体工商户可以根据经营情况请一、二个帮手;有技术的个体工商户可以带三、五个学徒。
第五条 个体工商户的合法权益受国家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害。
第六条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和地方各级工商行政管理局对个体工商户履行下列行政管理职责:
(一) 对从事个体工商业经营的申请进行审核、登记,颁发营业执照;
(二) 依照法律和本条例的规定,对个体工商户的经营活动进行管理和监督,保护合法经营,查处违法经营活动,维护城乡市场秩序;
(三) 对个体劳动者协会的工作给予指导;
(四) 国家授予的其他管理权限。
各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对个体工商户进行业务管理、指导、帮助。
第七条 申请从事个体工商业经营的个人或者家庭,应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