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应不应该补交这一百块钱?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5 10:23:11
我在商场看上一双鞋,当时标价为360元,我拿着服务员开的小票到收银台付款,等我拿着付完钱的小票去取鞋时,服务员说让我等一下,他要查一下这双鞋的价格,最后说这双鞋的价格公司订(公司的定价单)的是460元,是我搞错了,并向我道歉,并让我补交100元,请问这100元我应不应该补上。
服务员说是他失误贴错了标签,并说票是和钱他可以帮我去改一下,重新付一下款,办一下手续。

不排除有可能是售货员弄错,这个时候可以这样解决

首先、拒绝付这100元,说明这是工作人员的错误,是他们内部的问题,理当应工作人员承担,这样的错误不应该将消费者牵扯进去,然后找负责人协商,一般负责人不太会为了这100元的损失而失去信誉,

其次、如果协商不成,鞋子我不要了,直接叫对方退钱,这样做他们收了钱又要吐出来会非常的难堪,也会对在场的消费者不良的印象,他们的损失会更大。

最后,如果问题还是没解决,直接找商场的管理人员,或找消协,把问题处理掉,这样做的话商家就真的难混了。。。

本人购物亲身经验,可以参考

不应该
这个明码标价的,是他们自己搞错的不可以让你来补救
这个如果说冲点,就是欺骗消费者,可是违法的

不该 他标错了 是他的责任 这鞋你也是以360元的价格看上的 460可能你当时就不要了

看你心里面对那双鞋子的喜爱,如果很喜欢的话,就补上罗,千金难买心头好
但是你一般般喜欢的话,就退了把,毕竟她也算在欺骗消费者

应该
460都花了还在乎那100吗,你是款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