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行政法规禁止从事营利性活动的人,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5 19:27:52
不得作为投资人申请设立个人独资企业的法律依据

《个人独资企业法》
第二条:本法所称个人独资企业,是指依照本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由一个自然人投资,财产为投资人个人所有,投资人以其个人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的经营实体。
依此规定,个人独资企业的主体只能是一个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中国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不能投资设立个人独资企业。

第十六条:法律、行政法规禁止从事营利性活动的人,不得作为投资人申请设立个人独资企业。
由此可见,国家公务员、党政机关的领导干部、法官、检察官、人民警察以及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等不能成为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