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执刀杀人,但被别人夺下刀,这样该判刑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15 06:23:51
有个流氓,殴打外地妇女后,还从他的家中拿出长刀子来砍这个妇女,但被旁人抢下长刀,报警后,派出所警察说没砍到人,不追究.该办事警察是否违反法律责任?并且,该流氓是否该判刑?

应该判蓄意伤人罪.

根据我国刑法:第二十三条 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
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你说的这人正好符合这一条,都用上刀了,属于着手实行犯罪的范畴,但因为有人阻止而未得逞,这是典型的犯罪未遂。
这犯罪人肯定得判刑,此类案件,刑法规定应承担刑事责任,同时视其恶性程度及犯罪分子自身的危险程度给予从轻或者减轻处罚,但不能免除处罚。
而那个警察是肯定违反了法纪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