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助律师!急!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4 09:57:02
我是一个酒店的老板。我和老婆去年因未婚先育而结婚,关系也一直不好。现在儿子还不到一岁,我每次回家他都要跟我吵,总说我在外边有女人或以各种借口吵架,现在我们分居已有半年时间了,感情也越来越分裂。
我想问一下,如果要离婚的话财产是怎么分的?还有儿子的问题。是通过法律解决还是私下解决?有没有“谁先提出离婚谁就占优势”这种说法?
还有上次,在没有证人的情况下,她手写了一份离婚协议书,让我签,如果把它拿到法庭上,属于有效证据么?

就离婚问题,如双方协商成功,就离婚、财产分割、子女抚养问题、债务承担问题达成协议,可去一方户口所在地民政局办理离婚登记;如双方协商不成,可诉讼解决。你应该提供相关证据证明双方感情破裂,并可委托律师代理案件。
婚姻法相关规定:
第三十二条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如果你们同意和解分财产和儿子跟谁这就容易办了,要不你就把人害她,冒她有婚外情,那你就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