船员受伤,做为老板的我应该怎样赔偿?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1 00:38:22
前些日子,我雇佣的船员因违反了操作规程,而使手臂骨折,在法院没有宣判的情况下,我先后3次为船员拿出4万元的治疗费,但治疗费还是差一部分,如果法院宣判的话,我大概需要支付的赔偿费用是4万元左右,于是协商船员家属,自行为其支付医疗费,等法院宣判完毕,我一次性付清,可船员家属不同意,请问我是否还要为其支付医疗费?在法律上,我的这种行为是否过当?

现在雇主很惨的.
1.通过劳动部门解决,可免除后患.因为,两年内,他可重新到劳动部门去认定工伤的.
因为除了医疗费,可能涉及工伤赔偿的费用,还有其他补偿.
2.如果你有为他保险的话,还可减轻你的一点负担,不然,你很吃亏的.
3.因为,目前没有一部法律是替小企业主讲话的.....

因为,我也是受害者,工人受伤,我赔了好多钱,他违反了机器操作规程,好象是我害他的.....
劳动局是不会帮你说话的,只是为了免除后患,才要这样做,为了少赔点,当庭可协商的,你可以讨价还价的.
祝雨过天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