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教专利申请文献撰写中关于单片机的权利项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09 00:01:51
因为一个核心环节是单片机对状态的判断及动作设计,
拟写成:
……上述单片机在XX传递的信号为XX时,执行XX动作,
或……上述单片机在XX传递的信号为XX时,发送XX指令给XX芯片

这样是否违背了专利申请中“不得使用目的描述”的规则?
请教大家。

发明或者实用新型说明书应当用词规范、语句清楚,并不得使用"如权利要求……所述的……"一类的引用语,也不得使用商业性宣传用语.
此项则可认为是专利过程的说明,并不以目的为描述.

这个属于方法,可能要作为发明专利申请。
“在XX传递的信号为XX时,执行XX动作”的主体也不一定是单片机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