拥有足够的股份(足以控股),是否就意味着必然形成母子公司关系?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6 08:19:03
如果是的话,如何理解下面的情况呢?

“某些信托机构虽然拥有公司的大量股份,但并不参与对公司事务的实际控制,因而不属于母公司。”

我国现行公司法规并未对母子公司的持股比例作出规定,也并没有对其概念作出明确界定,一般来讲,拥有控股权(相对控股或绝对控股),并有实际控制权即形成母子公司关系。

信托,顾名思义是彼此之间的信任委托。用法律术语来说,信托是委托人基于对受托人的信任,将其财产权委托给受托人,由受托人按委托人的意愿以自己的名义,为受益人的利益或特定目的,进行管理或处分的行为。它是一种以资财为核心,信任为基础,委托为方式的财产管理制度,涉及委托人、受托人、受益人三方之间的关系。
因此,信托机构仅可以理解为中介机构,只是代理其委托人拥有股份,因而其不属于母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