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殊)失踪继承遗产问题!!!!急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1 01:00:27
父母离异,我判给父亲,但和母亲住。我在上学,几年前母亲失踪,外公一直拿着母亲的工资卡,开始不承认卡在他那里。母亲单位福利买房也不拿钱买,我放假回家把条给我叫我去买,但已经过了购买期,结果我找父亲要钱高于福利买房价钱买的房子。后来单位看不到母亲找我跟我说一直是外公去领母亲工资,就把工资卡给停了。外公这才找我问我为什么把卡停了,我说母亲回来工资还能补。又过了几年母亲还没消息。外公自己的房子被他其他子女以购买合同方式39万买走了(其实根本没给他39万)。他缺钱要打官司找我要去银行领母亲工资卡的钱。(卡消磁了有一部分领不出来)现在去领必须要报母亲失踪才可以,我和他一起去领。我生气不同意,因为我还不想报母亲死亡,我还在找。结果过了4年我从外地回来去看外公,结果他告诉我他已经报母亲失踪,但银行还是不让他领母亲的钱,他把他之前的手续都给我叫我去领。但给我的法院判决失踪的是复印件,而且他之前用的母亲身份证还是他伪造的,真的在我手里。他叫我报死亡,还问我母亲的房子买了没。我估计他是想让我去领钱,因为领了钱就等于承认母亲失踪的事实,他好再和我分母亲那个房子。
我想问下我有什么好办法解决,能否撤消失踪。
如果分母亲的房子我们俩在法律上怎么分配。先说明我是没其他房产的也没固定收入,而且母亲的房子也是我花高价钱买的(他当初拿着母亲工资本来很少钱就能买不买)。母亲的工资卡里只有1万多点了,其他还有好几万都被他早几年领走了。 他自己是退休高级干部,每月退休费至少3000以上,他原来有个小洋楼被他其他几个子女骗着以39万买走了,其实没给他钱,他现在住在医院高级病房,全部报销的。
这种情况下法院会怎么判????我还在继续找母亲(母亲信佛以前就经常上山)我能不能不同意他宣告母亲死亡分配母亲遗产。而且母亲失踪他不找还拿着母亲工资卡不承认,也不给母亲买房子产权叫当初还在上学的我买,不保护母亲的合法权益,他算不算有过失。
请懂法律的帮忙!!!很急,我一回来就被他把头弄大了,报母亲失踪4年没告诉我,现在却想分母亲房子了
失踪前父母就离婚,我和外公是第一顺序继承人。现在的情况是户口本,身份证,房产证都在我手里,我一直和母亲住。但母亲退休工资卡一直外公拿着。开始我以为母亲拿着卡走的,有钱就没问题,因为以前也经常出去(信佛老去寺庙)。问外公卡的事情,他不承认在他那里

有几个问题需要你补充,由于你的叙述时间跨度很大,在不同阶段中你的年龄问题?还有你父亲的状况,这些都是比较关键的所在

现在就你已经交代的部分简单说一下

首先如果外公通过向法院申请已经由法院宣告了你母亲失踪,那么只有在你母亲重新出现或者确知她下落时,你才可以要求法院撤消失踪宣告(民通22条)
根据民法通则第20条,公民下落不明满2年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其为失踪人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24条,你外公作为被申请宣告失踪人(你母亲)的父亲,属于民通20条的“利害关系人”,有权提出失踪宣告申请

如果要对你母亲的房产进行分割,那么仅仅宣告失踪是不够的,失踪人的财产只能由其配偶、父母、成年子女或者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代管,而不能开始继承(民通21条)。如果要开始法定继承程序,那么必须先向法院申请宣告死亡
民法通则第23条规定,公民下落不明满4年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向法院申请宣告其死亡
申请宣告死亡和申请宣告失踪有一个不同点,就是这里的利害关系人是有一个申请顺序的,第一顺序为配偶(你父亲),第二顺序为父母(你外公)、子女(你)
第三第四顺序跟本案关系不大,不介绍了
如果申请宣告你母亲死亡,应当先由你父亲提出申请,如果你父亲不同意申请,那么你和外公都不能向法院提出死亡申请。如果需要由第二顺序人申请宣告死亡,那么你和外公处于同一顺序的效力位阶,只要其中一人向法院提交宣告死亡申请并符合法定宣告死亡条件,另一人无权对抗该宣告

在法院宣告你母亲死亡后,继承开始。如果你母亲没有任何遗嘱,那么进入法定继承程序,根据继承法第10条,遗产按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你父亲)、子女(你)、父母(你外公)
第二顺序就不考虑了,本案有第一顺序继承人
可以看到,你和外公依然处于同一继承顺序,根据继承法第13条,你们各自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当然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如果协商不成,又不接受调解,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否则法院是不会主动介入遗产继承的,就不存在你所问的“法院会怎么判的问题”

如果你外公申请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