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银行有责任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9 15:57:10
我是做红砖生意的。2007年7月31日,一名自称是军官的男找到我谈生意。随后,该军官要求我在该市的中国银行开立一个个人存款账户,以便货款转账。
同年8月2日10时,我持身份证在中国银行南区分理处开立了一个个人结算账户并加密,同时又开立了一个长城电子借记卡。同日11时,一名男子持同样的名为我的军官证(后经公安局侦查,该军官证系伪造的),也在该行的另一个分理处开立了一个个人结算账户并加密,同时也开立领取了一个长城电子借记卡。开完户后我给该男子打电话告诉他我已开完户,可以签买卖合同了,该男子告诉我要跟我再详细谈一下买卖事宜,我同意。见面后,该男子查看了我的存折后,以要求我在存折上存款7万元以证实实力,随后,他乘机将两个存折进行了调换。
同年8月3日上午该男子叫我把7万元钱存上,我就按照事前约好就把前存入了被该男子调换过了的帐户。随后该男子就把帐户上的7万元分别用转账和ATM机取的方式转走。
同年8月6日上午我打该男子的手机一直处于关机状态,就对这件事产生怀疑,马上来到银行查询存款,但被告知存款已被取走。我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
我想问一下,在此事件中银行有过错吗?是否应该赔偿我的损失?
不是我密码没有保管好,而是我的存折已经被骗子换过了,因为我只看了是自己的户名没有仔细看其它的。
这几天我上网查了一下类似的案件可是都说银行有责任,所以我想再确认一下。

银行是没过错的,你自己不留心被人骗了
这种骗术是犯罪分子常用伎俩

首先,银行并不是身份证件的专业鉴别机构,银行只能通过简单的外观鉴别,只要身份证件不是看上去太假或者太过于的不妥,银行人员是看不出是真是假的,而又因为个人在银行可以开立多个同名账户,只要证件看上去没问题,银行方面是不能拒绝其开户的。所以在这里,银行方面并不是过错方,至少不是主要过错方。

相反,楼主应该是主要过错方,因为你没有尽到妥善保管好取款凭证(存折和卡)的义务。
上面楼主说自己在中行南区分理处开户,骗子在中行另外一个网点开立了另一个与自己同名的账户,即,存折上的开户行名称有所不同。楼主存折上应是:中国银行南区分理处。而骗子调换给你的存折上应该是其他网点的名称,这是一个最明显的两个存折不同的地方,是一眼就能看到的,这个就是楼主过错的原因,即使打官司,估计胜算很低。还有就是对方如何知道你的密码的,那么你对自己的密码也保管不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