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现在在北京工作,并有住房公积金,目前打算在沈阳买处房子,请问北京的住房公积金能否在沈阳申请贷款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0 09:59:11
沈阳市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指南
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是指沈阳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公积金中心),以住房公积金为资金来源委托银行发放的个人购买自住房的贷款。
一、贷款条件
1、在沈阳工作的单位职工。
2、借款人须为所购房产权所有人。
3、按月在公积金中心存储住房公积金。
4、有稳定的经济收入。
5、具有所购房款总额的30%以上自筹资金。
6、具有购买住房的合同(协议)或证明材料。
7、同意用所购买的住房抵押和担保人保证(用银行认可的有价证券质押的除外)。
二、贷款房源
凡购买沈阳市行政区域内可具有国有土地房屋所有权证的住房均可申请贷款。
三、贷款类别和额度
1、借款申请人一方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贷款的最高限额为15万元。双方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贷款的最高限额为20万元。且不超过购房款总额的规定比例。
2、申请公积金中心住房公积金和银行信贷资金相结合的组合贷款,在享受公积金贷款额度的基础上,组合部分与银行协商。
3、贷款额=借款人月缴公积金的工资基数×0.6×12个月×贷款年限
四、贷款期限及年龄规定
贷款的最低期限为1年,最高期限为30年,贷款期限不得超过法定退休年限,购买私有产权住房的,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20年。
五、贷款的申办程序
1、借款人及共同借款人(单身或未婚者提供证明)持身份证、购房证明到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所在区(东陵到沈河区、于洪到铁西区)公积金中心办事处申请贷款。借款人填写贷款申请审批表一份,并与公积金中心签订借款合同、抵押合同。
2、借款人办理抵押登记、担保等手续。
3、公积金中心自接到保证手续齐全的贷款材料后四个工作日内将贷款付出(不含担保、抵押等部门办公时效)。
六、应提供的贷款要件
购房要件
商品房:商品房买卖合同原件4份(含备案合同1份)、商品房销售许可证复印件3份、新楼门牌编号审批表复印件3件、售房人的开户银行及帐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