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HIV了 不活了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6 19:54:07
我太倒霉了,一个月前我坐车的时候旁边站了一个人。他突然打了一个喷嚏,然后当时都喷我手上了,而且我当时还在吃东西,也许那末子就喷我吃的东西上了。然后让我给吃了。请问这样会不会感染?几率有多大?害怕极了。。。!!!
我看了一下生物书,上面说食物(不知道我这样算不算)、唾液都不会传染。可我的胳膊上好像似乎没有伤口。是不是就算有,少量的病毒人体也能自己消除?我至少还有免疫力阿!
大家帮帮我把,我还在上高中,我还不想死。大家将心比心,给我讲讲道理,我用不用去查查?

艾滋病是血液/性传播/母婴三种途径,这个一定要给你科普一下,吃东西是百分之一万不会传染的,你就别担心了.

如果你还是担心,我跟你说,HIV该是被感染之后一个月内有不明显的拉肚子,发低烧,淋巴结肿大,疼痛等等.主要是看有没有脖子,腋下,腹股沟处的淋巴结肿大和浑身疼痛.你如果绝对没有症状就没事.

小孩子瞎想什么,中国得艾滋的人的密度只有万分之几,你想你会那么倒霉么?再说传播途径也不对.不过你倒是应该注意肝炎什么的.

臆想症.你所说的情况完全排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