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金长款的账务处理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6 02:12:51
我看到有两种处理方法,一是贷记“待处理财产损溢”,二是贷记“其他应付款”,究竟应该是用哪一种啊?
我在中央电大的教材上看到:在未查明原因之前先记入“其他应付款—现金长款”科目,待查明原因后再分别情况处理,无法查明原因的记入营业处收入。

我以前一直是记“待处理财产损溢”的,会不会有新的规定和变化啊?

楼主说的两个科目不是两种处理方法,正确的应该是:

发现长款,先计入待处理财产损益,即
借:现金
贷:待处理财产损益

然后再去查明情况,根据结果处理:
如果查到是少给某人或者某单位,直接转入其他应付款:
借:待处理财产损益
贷:其他应付款

如果无法查明原因,直接转入营业外收入:
借:待处理财产损益
贷:营业外收入

发现有待查明的现金长款时是贷记“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流动资产损益”,待查明情况后,如是应给某人的则贷记“其他应付款——应付现金溢余(××)”,如属于无法查明的现金溢余则贷记“营业外收入——现金溢余”。

cxl8120 的正确

你好,你说的不是两种处理方法,它是分两种不同的情况。

正确的应该是:

发现长款时,分两种情况:

  1. 批准前(即按照管理权限经领导签字批准),先通过“待处理财产损溢”科目核算。

    借:库存现金

    贷: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流动资产损溢

  2. 批准后,查明原因的,计入“其他应付款”,无法查明原因的,计入“营业外收入”。

    A.还没付之前:

    借: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流动资产损溢

    贷:其他应付款(营业外收入)

    B.实际支付后:

    借:其他应付款(营业外收入)

    贷:库存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