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登记结婚结婚犯法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5 11:29:18
我是85年7月的,我女朋友是86年12月的,按国家规定可能登记,可我们这说要女方23周岁才能登记,所以我想先结婚等以后在登记,这样可以吗?犯法吗?
我是山东临沂的

我国的法律规定法定婚龄是男22周岁,女20周岁,你们那说得有法律依据吗?
先结婚再登记也没什么,只要是构成事实婚姻的,也会受到法律的保护的.所谓的事实婚姻就是:指没有配偶的男女,未进行结婚登记,便以夫妻关系同居生活,群众也认为是夫妻关系的两性结合。
事实婚姻的效力,历来是法学界争论的重要问题。有的认为,承认事实婚,必然破坏婚姻登记制度,因此,凡不登记结婚的,应一律明确规定为无效婚姻。最高人民法院颁布的《关于人民法院审理未办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案件的若干意见》规定:“1986年3月15日婚姻登记办法施行前,未办结婚手续即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群众也认为是夫妻关系的,如同居时或者起诉时双方均符合结婚的法定条件,可认定为事实婚姻;如同居时或者起诉时一方或者双方不符合结婚的法定条件,应认定为非法同居关系。”“新婚姻登记管理条例施行之日(1994年10月1日)起未办结婚登记即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按非法同居关系对待。”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在审议修改婚姻法时认为,目前不登记“结婚”的人不少,未办理登记的原因很复杂,有的是不符合结婚条件,更多的是符合结婚条件,因收费过高或登记不便利造成的。对没有进行结婚登记的,应区别情况分别处理。对违反结婚实质条件的,婚姻法已规定为无效婚姻;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只是没有办理登记手续的,一律简单宣布为无效婚姻,对保护妇女的权益不利,应当通过加强法制宣传和完善登记制度等工作,采取补办登记等办法解决。因此,修改后的婚姻法第八条增加规定:符合本法规定的结婚条件,“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这一规定从积极角度重申了办理结婚登记的必要性,那些符合婚姻法规定的结婚条件,举行了结婚仪式或已经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但未办理结婚登记的男女,应尽早补办登记,以使自己的婚姻行为合法化。

是违法的。切忌不要这样,你们现在年龄符合法理规定,实在想结婚,就给市长打个电话说一下这个情况,不过像你们那里的事,我还是第一次听说。

是违法的,为啥不登记

这么小,干吗急着结婚?

没有做爱没有关系

路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