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到上海部队或转业到上海需要什么条件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3 14:22:48
我爱人是一名江苏籍现役军人,在济南联勤某部,上尉,副营(明年可能调正),任教导员(以副代正).我们于2006年12月结婚,婚后一直分居两地,十分不便.今年他出国维和了,明年回来,我希望他回国后能调到上海到从军,或者转业到上海,但我不知道要符合身条件他才能转到上海来.是不是要先调到上海的部队,然后转业到上海?还是可以直接转业到上海.如果调到上海部队,他需要怎么做,有哪些步骤,需要符合什么条件?
还有,他在部队立过2次三等功,立功和维和对他调到上海来有什么政策上照顾吗?请求大家的帮助,谢谢
我是上海长住户口,对照了一下,他符合条件,那该怎么申请来沪呢,转业上海怎么申请,调到上海来又该怎么申请呢

我给你说一下吧。因为不清楚你的情况,所以只能给你一个文件。
上海市接收军转干部条件和计划安置办法。
一、接收条件
第一条 军队转业干部上海入伍(指由上海征兵机构批准入伍,同时注销上海常住户口,上海院校毕业分配入伍的外省籍学生不属上海入伍,下同)。
第二条 军队转业干部外地入伍,配偶随军前或者结婚时为上海市常住户口。
第三条 驻沪部队(上海市行政区域内)军队转业干部,配偶已随军随调到上海并取得上海市常住户口满3年。
第四条 军队转业干部外地入伍,父母在上海有常住户口,并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无子女或军转干部本人未婚;以及配偶为独生子女,配偶父母在上海有常住户口。
第五条 父母双方或者一方为军人且长期在边远艰苦地区工作的军队转业干部,父母原籍、入伍地为上海,或者父母离退休后已在上海安置落户。
第六条 军队转业干部外地入伍,其配偶或者父母、配偶父母、本人子女有上海常住户口,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
(一)自主择业的;
(二)在边远艰苦地区或者从事飞行、舰艇工作满10年的;
(三)战时获三等功、平时获二等功以上奖励的;
(四)因战因公致残的。
第七条 夫妇同为军队干部且同时转业,其中一方为上海入伍,或者驻沪部队方符合配偶随军条件;一方转业,驻沪部队留队方必须符合配偶随军条件。
第八条 2004年至2006年军队编制调整改革期间,所在单位被撤销、合并、降格、改编的军队转业干部,配偶取得上海常住户口的,可以到配偶常住户口所在地安置;夫妇同为军队干部的,双方或者一方转业,可以到任何一方的部队驻地安置;未婚或者离异的,可以比照驻地军队干部配偶随军条件予以安置。撤销、合并、降格、改编单位转业入沪的军转干部由解放军总政治部确认。
计算军队转业干部的军龄、现任职务(含专业技术等级)年限、配偶随军并取得常住户口年限和艰苦边远地区工作等时间,统一为批准其转业当年的3月31日。

二、安置办法
符合本市接收条件,并列入转业当年中央下达给本市安置计划的军队转业干部,由本市负责安置。具体办法是:
1、考试分配
单位:每年公布考试单位;
对象:专业技术干部和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