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路上捡到钱的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3 07:22:45
一个人在路丢了10万元现金被我捡到了。
如果只是在情理是有钱被我捡了的嫌疑,而没有任何证据说明那10万元就是他丢的,我对警察说我的10万元是在另一个地方捡的。在法律上,那10万元怎么办?给那个实际丢了的人?给我?给国家警察?
注意:任何事情都是没有证据的,没有我的钱就是那个丢的人的证据,没有我的钱是其他地方捡的证据,没有这个钱是我抢的证据,也就是说没有任何证据说明这个钱是我非法得来的,而我只对警察说这钱是我捡的。
专家来帮我回答一下。
晕,我是认真的啊。
没有法律专家回答吗?
这要不要交偶然所得税?

偶然所得税是对个人得奖、中奖、中彩以及其他偶然性质的所得而征收的一种税。偶然所得税以每次收入额为应纳税所得额,不扣除任何成本费用。审查偶然所得税的违纪问题应注意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要确定一个问题,就是路上捡到的钱的性质是什么?根据《民法通则》的规定,这是属于遗失物,其所有权归于失主,所以《民法通则》规定,“拾得遗失物、漂流物或者失散的饲养物,应当归还失主,因此而支出的费用由失主偿还。”这就解决了钱的主人原则上是谁的问题。那么楼主的情况是不还失主会怎么办?失主无法证明他是钱的主人,自然也就无法取得法律上的支持。而钱会不会是你的呢?这就要看造化了。如果你跟警察说钱是你捡的,也就是说你承认了那钱是遗失物。那么警察可能根据《物权法》第一百零九条的规定,“拾得遗失物,应当返还权利人。拾得人应当及时通知权利人领取,或者送交公安等有关部门。”可见,返还遗失物是一种义务。再根据第一百一时三条的规定,“遗失物自发布招领公告之日起六个月内无人认领的,归国家所有。”警察可以要求你进行公告。不过在实际生活中还没有碰到过这样的状况,所以说看造化,看到底警察有没有要求你这么做,毕竟这些钱不是你的。如果你能举证证明这些钱是你合法收入,比如说是朋友送的之类,那么谁也拿你没办法。
希望能帮到你
根据楼主对偶然所的税的补充,我觉得你没有可能交这个税,钱不归你的,如果最后归你的,最好不要告诉别人,会被没收的,哈哈

最好的办法是先放我这里,你就说丢了.

管他呢 就是你的了

自己装到口袋里.还交什么税.你傻冒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