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发票遗失一年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6 04:57:34
我公司去年9月开出去的增值税发票,记账联被对方拿走了!但是今年对方税务局查账,机子上记录有这份发票,但是对方说没有收到这份发票,也没有认证,发票不见,这是我公司开出去的发票,但当时记账联被他们误拿走了,我们要负什麽责任吗?
一楼:我们已经申报了,是三联都被对方拿走了
二楼:第三联不是我们自己留着做账吗?他们误拿了第三联
三楼:1、已经做账了,也正常申报了2、还没有到税务局开丢失证明3、对方没有认证,三联发票他们都没拿到,我想是遗失了吧,怎么办呢?因为我们确实已经开过了,第三联也没在我们这儿

关键是你公司这笔销售是否已经申报,已经申报,问题不大,没有申报就补税记账联拿走你手上应该还有其他联次,估计你也没有冲红发票比对出问题了。

明白了

我记得是如果丢失专用发票,是要承担责任的.

现在的情况是双方都没有记账.
问题挺严重!

如果对方税务局通知到你单位的主管税务局,你得要你的领导好好招待一下你的专管员了.

根据你发的消息,我补充:

1、你丢失了会计资料,情节严重,2000-10000罚款;
2、当月你没有记账,你还漏税申报,10000-50000罚款。
3、你没有保管好发票,税务局有权收回你开具增值税发票的权利。

所以,你的问题不能按一般法规解决了。

我有几个问题不明,需要你详细说明,以便我给你提进一步的建议:
(1)你们在什么时候发现本票的记帐联不见了?
(2)去年6月这张不见的发票是否已记帐?
(3)你是如何知道对方税务局的系统里有这票的信息?税务局说这张票未认证吗?
目前可给你的解决方法:
(1)如果你们没有做帐的话,这种可能就会导致你报给税务局的增值税报表与防伪税控中的报表数不一致,如果增值税的报表你未报此票的话那么你就得再本年补做并补报,也许会有一些罚款,但自己查出的问题可能会减免,你可以咨询你们的税官员。
(2)如果你们做帐了的话这就没有什么问题了,但要到税务局开发票丢失证明(大概叫这个名字)
(3)如果对方确实未认证,那么你就需要让他们到他们的税务局开具红字发票通知单,将抵扣联与发票联正本一同寄回,你们收到后可将此票冲红并再开一张蓝字的。
你的做法可参照国税发[2006]156号问与[2007]18号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