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首付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6 11:30:13
我在2003年预定了一套90平米住房交了8万元的定金,合同上是2005年12月31日交房.但是由于开发商原因直到2007年才盖完.合同上有一条写着:"因甲方原因不能按期交付房产则甲方退还乙方所交定金并支付10%(年息)的利息."
因为现在房价涨的厉害,所以开发商要根据这一条退还我的定金,不给我房子了.但是我还是打算要房子.
请问我还能要我定的这套房子么??如果开发商执意要只退押金,我能不同意么??

我只有这点分数了都给你们,谢谢大家了.

由于开发商违约引起的购房纠纷,只有在买方提出退房要求时,才能协商退房事宜。
买方没有提出退房要求,开发商单方面要求退还押金,可以不同意,而且可以以涉嫌不当得利起诉开发商。

1、开发商迟延交房,应承担违约责任。但是合同法规定定金和违约金不能同时适用,故你可以选择哪种赔偿。
2、可以要求开发商继续履行合同,即你可以要房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