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应届大学生的落户条件是什么?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07 20:09:01

请毕业生带齐以下材料:
  毕业证书、报到证、就业协议书 (未落实单位的带空白就业协议书),研究生须带学位证书;其中录用到事业单位的还须带增人计划卡。(以上材料均需原件)
  具体办理程序:
  一、 在市直企事业单位就业的毕业生办理程序:
  1、 登陆温州人才网查询本人人事档案(如档案已寄到单位的,须由单位出具档案接收证明)。
  2、 填写《代理人员情况登记表》(可在温州人才网下载)。
  3、 将报到证、就业协议书各复印两份,其中研究生还须将毕业证、学位证各复印一份。
  4、 到温州人才市场人事代理窗口办理报到和代理手续。
  二、 到本市各区就业的毕业生办理程序:
  凭报到证、就业协议书、毕业证书直接到各区政府人事部门办理报到相关手续。
  三、 温州市生源毕业生在本市范围内异地就业的办理程序:
  温州市生源的毕业生在本市范围内异地就业的,不受报到证报到地点的限制,由两地政府人事部门直接办理调整手续,不再改派。
  1、 办理异地就业调整的对象范围是指尚未办理报到和落户手续的毕业生,如已办理报到和落户手续的,按流动办理。调整手续的时间规定为毕业后两年内(2007年6月底前)。
  2、 就业协议书未签订,要求异地择业的毕业生由生源地政府人事部门签署调整意见后到就业单位所属的政府人事部门办理相关手续。
  3、 就业协议书已签订,现要求异地择业或回原籍的,应与原就业单位解除就业协议,再到原单位所属政府人事部门办理调整手续。
  4、 就业协议书未签订,但报到证已开往"温州市人事局"的本市生源,现要求回原籍就业的,直接到当地政府人事部门办理报到。
  四、 跨地区或跨省市调整手续按《关于做好2004年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意见》(浙委办[2004]39号)和《关于做好2003年大中专毕业生和毕业研究生就业工作的意见》(温政办[2003]68号)文件办理。
  五、 有关落实户口的办理方法:
  毕业生报到后户口可以选择落实在居住房、租住房和接收单位集体户,也可投靠到亲戚、朋友住处,单位和本人都无法解决的可暂时申请挂靠在人才中心集体户。
  如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