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跨月的会计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9 03:12:11
公司购买原材料,金额很大,没月分上下半月购入,上半月没问题,
借:原材料
应交增值税
贷: 应付账款
下半月发票要到下个月才能开过来怎么办?只记原材料
借:原材料
贷:应付账款 ,老外领导又说不行,没有反应增值税项目所影响的负债,必须要全额反应负债,应该如何记账?
我这么记过几个月
借:原材料
预付账款(增值税部分)
贷:应付账款
下月发票到 借:增值税
贷:预付账款
越做越觉得不大对,请高手指点
实际上说是预估,其实金额已经确定了,只不过就是发票没到而已,材料的金额已经可以确定了,而且必须记在当月,因为还要做成本,通过预付暂估税金不影响当月的增值税,下月税票到了有差额也可以调整,对增值税一点影响也没有,如果想全额反应应付的往来款项,大家有什么更好的方法吗?这个问题应该比较普遍

如果是付的全款按规定,这种情况月末要先暂估入库,月初再用红的冲回,等发票来后再入库的.

我认为通过预付账款是可以的
预估了增值税并未使应缴税费借方数增加,网上下载的进项税和账面是一致的,只是预付账款增加了
在应交税金下设“待抵扣税金”科目,是辅导期企业使用,如果通过此科目将使应交税金借方数大于网上下载的进项税,你要剔除“待抵扣税金”的影响,比较麻烦
通过“其他应收款-暂估税金”或“预付账款”是可以的,他们是往来科目,如果暂估金额有尾数差额调整起来也省事
“其他应收款-暂估税金”会增加一块资产,而通过应交税金-“待抵扣税金”会减少一块负责

我是这么做的
按不含税的金额
借:库存商品
贷:应付账款-暂估应付款
待发票到时用红字冲回,再按发票金额做帐

这个问题提得很好,我们处理暂估问题习惯只估成本,不估税金,这样对申报扣税无影响,也不是楼主说的全额反应负债,应为负债中进项税是借方,应付款是贷方,相互抵消,总额无影响,但对往来账款估计错误,不便于往来账管理和及时付款。

鉴于这种情况,我觉得这样处理较好:
1.在应交税金下设“待抵扣税金”科目,把暂估税金放在该科目核算,发票来了,再转入增值税进项。
2.在“其他应收款-暂估税金”核算。

两者比较第一种更好,因为2会增加一块资产。

这样不行,如果你预估了增值税,就会产生账面应交增值税的数字和向国税局申报的增值税报表数字不同,在预估帐务当中,相关税金是不能预估的。

你等发票来了在做帐不就行了,只要你给老板看的应付账款对就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