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经同意私了并公正了,能否再起诉?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21 19:28:16
我老公开车在高速上发生追尾,致车内三人死亡。因全责,被拘留候审。因为家人不想让他在里同呆着,再个也想判刑的时候能缓,需要死者家属公证,同意私了。而死者家要了90万。为了人,我老公家出了这90万。但是这三个人,有一个是几个月的孩子,一个老人是个黑户。其实按法律上来判,不会有这么多赔偿金。从人死到被拘留,老公一家人都跟着忙前忙后的,这样的人太没良心,要的这么离谱。说是知道有赔偿能力,所以才要这些钱。太无耻了。现在给了钱,想先把老公的案子结了。等判完了,看能不能再起诉,要求法院给个合理的赔偿?
现在是以地方经济来赔偿的。我们这里属于小城市,这些人有一个没户口的,一个小孩子。现在说是以现在推算20年算,可是那孩子20年内怕只能花钱不能挣钱吧。赔,是想缓刑或减刑。

回答者别不要脸在这里骂人。我老公是他朋友求他帮忙开车的,大半夜里为他朋友的妈去外地抓他爸爸奸情开车去的。下着大雨,又是夜里,带着孩子辈的去抓老头奸情的。这样的人本来也是没有良心的。你说是个人,能这样让孩子开着车,大夜里下着大雨跑长途么?她娘的就是去赶死,还牵连着其他人。事后他家人也知道错了,说是不要钱,但我们这边也赔了不少。但现在看到手里有把柄了,就黑要了。这才是不要脸的人呢。我老公又不是故意害死他家人的。你们这些人才没良心呢。别不知道瞎说。我们问过律师,一个人就是赔16万,老人没户口5万,孩子也赔不一个人的钱。他们不想打官司,因为他们知道他们得不到这些钱。但是现在没有他们签字同意不追究责任的公证,就不能保释。所以才给他们这些冤枉钱的。

拿到这些钱,他们爷俩窃笑。我知道他们在笑什么:两个人的老婆都没了可以换新的,孩子可以再生。这90万可不是好挣的。他们在笑,笑着说:“你们娘仨死的真值!!!给我们留了90万呐!!!哈哈哈哈……

“从道德上讲,3条人命难道还不值90万吗???!!!人命根户口没有关系,一个小孩那么年轻的生命被你丈夫剥夺了,你还想着可那孩子20年内怕只能花钱不能挣钱???你愿意用几十年的生命去换几十万块钱吗?哪个比较值钱???”

——你可以说跟户口没关系。但是你觉得贫困山区的人和深圳北京的人,能赔一样的钱么?现在法律上判,也是根据户口,年龄,职业来判的。金额差距非常大。前几天不是青岛有个孩子被公交撞站牌砸死了么?判的时候因为户口的城乡问题出了很多事,两者相差17万呢。这可不是个小数。不能光看你的思想,凡事都有法律的。

造成3人以上重伤,或者1人以上死亡,这就已经构成了交通肇事罪.是刑事案件.
达成赔偿协议,并不表示就抛弃了诉权.
赔偿协议是有效的,但是还是可以立案起诉,你老公的行为可以做为量刑的减轻情节.

我倒,想减刑你赔那么多干什么???从法理上来说是的,可以做为减刑的情节.
从实际上来说,你还是去打发下法官比较好,缓刑是很有希望的.
至于户口问题,不好意思,还是该赔多少赔多少,但是城乡户口是有差异的.

黑户口怎么了?就不是人了?他们是弱者,需要更多的保护.你起诉,判你赔200万.没良心的害死了3条人名还在这嚣张!

3条人命,在交通肇事罪里面也算很严重的了,必然是会被判刑的,要受到国家的追诉。这不是民事案件,不是签一个协议就能够解决了的,不管你怎么私了,怎么赔钱,顶多是一个酌情考量的情节,根本无法改变交通肇事罪的客观事实。

你老公属于交通肇事全责,已经触犯了法律,构成了交通肇事罪。不能以民事纠纷来代替刑事处罚。跟受害人签订的补偿协议属于以合法的形式掩盖非法目的,协议无效。不过,你老公积极帮助被害人的情节可以作为量刑从轻的要件考虑

按你说的情况,当初应该请律师介入帮助的.现在协议已经签定的话,想再反悔可能性非常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