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域名和商标的法律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3 21:57:04
日本有一个公司叫SHIMADEN,这个是他们注册了商标的,而中国某公司用他们的商标做了域名,具体网址是www.shimaden.cn ,请问这个算侵犯日本SHIMADEN公司的商标权吗?
希望知道的法律高手从国际和国内的法律上给点指点。
现在日本这个SHIMADEN公司很嚣张,如果中国公司不改变域名,将进行一些措施。
小日本的域名是曾经在日本注册,注册为 www.shimaden.co.jp, 但是我方用的是www.shimaden.cn

根据商标局注册资料显示,对方诗玛顿有限公司(SHIMADEN CO.,LTD)于2002年在国内成功注册了SHIMADEN商标,指定商品为相关仪表仪器设备。而我打开上述国内域名,发现页面上不仅有“岛电代理”等信息,而且相关产品与日方产品同类,甚至标注的产品厂商都是“日本岛电”,总体感觉不妙。对于日方能否成功要回上述域名,关键在于以下几点:1、国内公司与日方有何关系,若是或曾是日方国内代理商,则将极为不利。因为这能在一定程度上证明国内公司具有抢注恶意,从而构成不正当竞争;2、日方注册的商标是否已经构成驰名商标,若最终被认定为驰名商标,则极为不利。因为目前关于商标与域名冲突问题,主要考虑商标是否驰名以及域名注册人是否具有恶意。《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计算机网络域名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五条规定:被告的行为被证明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其具有恶意:(1)为商业目的将他人驰名商标注册为域名的;(2)为商业目的注册、使用与原告的注册商标、域名等相同或近似的域名,故意造成与原告提供的产品、服务或者原告网站的混淆,误导网络用户访问其网站或其他在线站点的;(3)曾要约高价出售、出租或者以其他方式转让该域名获取不正当利益的;(4)注册域名后自己并不使用也未准备使用,而有意阻止权利人注册该域名的;(5)具有其他恶意情形的。因此,上述国内公司域名网站上的内容确实不太有利,这是我的看法。

SHIMADEN是否为驰名商标或在中国是否有名气,如果没有名气,可以不理他,让他起诉,没关系的。

SHIMADEN如果是驰名商标,根据我国加入的国际条约来说,我国应该保护其权利,而禁止其他公司使用。

如果不是驰名商标,那就要看此日本公司是否在中国注册了。如果没有,那么就没什么问题。

愚蠢!!!!!

难道说人家不是名牌就可以用吗?

中国商标注册法律规定,如其标志与其它公司标志有30%不同便可以注册!但是如果小于30%不同而其经营范围不属同一领域,也不属于侵权!
但是,贵公司域名已经是小于10%了,如果再以下情况中不服法律责任:已在国内注册(正在注册的不算),而域名也被注册买断,而且你们和小日本公司所涉及的范围不同,你们将不服法律责任。当然如果小日本想要这个域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