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拘留期间,是否可以探视?如何去探视?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6 11:20:00
朋友因为醉酒闹事被行政拘留15天,现在已经进了看守所,能去探视么?需要甚么样的手续?

行政拘留期间依法可以会见被拘留人,具体规定如下 :
  《拘留所条例实施办法》第四十八条 拘留所保障被拘留人在拘留期间的通信、会见权利。被拘留人应当遵守拘留所的通信、会见管理规定。
  第五十二条 会见被拘留人应当持有效身份证件。被拘留人委托的律师会见被拘留人还应当持律师执业证书、律师事务所证明和委托书或者法律援助公函。拘留所民警应当查验会见人员的有关证件、凭证,填写会见被拘留人登记表,及时予以安排。
  会见被拘留人应当在拘留所规定的时间、区域进行,并遵守拘留所会见管理规定。被拘留人会见次数一般不超过2次,每次会见的人数不超过3人,会见时间不超过30分钟。有特殊情况要求在非会见日会见或者增加会见次数、人数和时间的,应当经拘留所领导批准。
  对违反会见管理规定的,拘留所可以予以警告或者责令停止会见。

不能探视!!!